为了维护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阅览室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借还规则
读者为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老师或学生)
阅览室实行开放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阅览室内。
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借书册数及期限:
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3册。
借书期限:教师每借阅期限为每册90天内。
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学生只能在专业阅览室阅读书籍,不能借出。
教职工退离时应先清还借阅图书。
二、图书赔偿
本阅览室是学校公共财物,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如有批点、涂改、剪裁、影描、 撕毁、遗失或盗窃等现象将参照学校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三、注销制度
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副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部门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账。
四、在图书室阅览图书时,请保持安静,注意清洁卫生,文明阅览。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