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和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招聘美术(或美术学)、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学)专业教师。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美术类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原从事教师职业的应聘者,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其中,美术(或美术学)专业教师1名、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学)专业教师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若尚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毕业证的,须提交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未注明专业方向的,须提交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院于2022年1月15日按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具备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拟聘人员综合考核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公告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考核
采取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考核范围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考核范围包括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职业技能(板书、普通话等)等方面。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程序
学院于2022年1月16日12:00前,通过联系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成绩及亮分方式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成绩排名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核
学院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报送与报考相关的资格复审材料,对其与报考相关的资格复审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综合考核以及通过资格复审、综合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和公示,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学院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人员,上报学校人事处,取得聘用资格。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的方式报到。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考生最终审核确认未通过和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资格复审、综合考核、公示和审核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最终审核确认均未通过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绵阳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Ⅰ类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龚老师15181440001(绵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监督电话:0816-2200044(绵阳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 报考信息真实性承诺书